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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17-08-17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机构:政府办 点击次数: 次
        (记者 陈瑾 通讯员 张伟峰)8月8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陕西省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在确保药品供应的基础上,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适时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方案》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加强监督力度。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通过招标、谈判、直接挂网、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购价格。组建采购联合体,按国家要求在省药品采购平台上开展带量、带预算采购,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参与度,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率达到95%以上。
      同时,《方案》明确,优化新药申请和再注册受理程序,加强对省内企业药品研发和注册申请的指导,对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优先进行形式审查和上报审评审批。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无需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以临床疗效为导向,督促、引导药品生产企业按相关要求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加强对我省优势品种的扶持。
      《方案》明确,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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